现代电力研究院能源资源环境法律研究中心简介


一.能源资源环境法律研究中心的研究方向
(一)能源安全法律保障机制研究
1.能源安全的预测法律机制研究。探讨通过立法的途径,一是保障能源需求量预测研究,包括能源消耗总量的预测,又包括各种能源的比例预测。二是保障进行能源生产量预测研究。
2.能源安全的预警法律机制研究。密切跟踪煤炭、成品油、电力、燃气、液化气等主要能源的能源供需、能源库存和能源价格的变化,对能源消费高峰期和突发性灾变事件的及时预警提出实施方案。
3.能源安全的应急法律机制研究。完善应急组织体系,针对可能发生的燃料紧缺、重大事故、电网和气网灾变等突发性事件,参与有关职能部门制订能源供应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便于应急处理组织体系按照应急处置预案做出迅速反应。
4.能源安全的调控法律机制研究。以资源节约和再生利用为调控重点,加快循环生产、绿色消费和综合保障三大体系建设,最终建立和完善多元化、多模式、多渠道的能源供应保障体系,保证能源供应的质量、数量、价格和安全,提高能源使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促进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型国家的进程。
(二)节约能源资源法律保障机制研究
目前中国在总量上已经是一个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能源消费大国。节约能源和资源是中国能源战略和政策的核心,是现实社会中的第五大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研究的重点是:
1.在倡导全民树立节能意识,努力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过程中,研究利用市场机制和经济激励来贯彻落实国家的能源战略和能源政策,并提出具体的立法建议。
2.将终端节能法律规制作为节约能源主攻方向,一是在工业节能领域开展节能的示范、节能规范的研究,工业和家用电器能效标准和标识的开发和推广,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立能源报告制度等;二是在建筑节能领域,将以建立建筑用能数据收集体系,制定建筑节能标准和政策,推动建筑节能标准的实施,传播建筑节能信息和促进中国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的全面进步等;三是在综合节能方面,研究《节能法》、节能融资政策的具体措施的实施等。
3.研究节能的长效机制,在能源定价、能源统计、能源消费等方面借鉴国内成熟的经验和采用国际通行准则,促进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的形成。
(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法律保障机制研究
开发风能、太阳能、沼气、地热、水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用以部分代替常规使用的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同时避免在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环境,在当前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本基地针对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是一种高成本高投入,需要政府支持和政策激励的现实状况,重点研究以下内容:
(1)研究扶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规划、配套政策和相关立法。
(2)探讨实行政府补贴、减免税收、低息贷款、绿色电力配额制等具有可操作性的办法,通过科学管理和采取综合措施,建立能源安全的长效机制,逐步缓解能源紧张的状况,保障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四)能源环境问题综合治理法律机制研究
中国在本世纪所面临的一个重大挑战是:在保障经济发展对能源需求不断增长的同时,改善和提高环境质量,这意味着中国能源可持续发展的双重目标是在满足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对能源的需求的同时,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减少能源生产与消费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研究的重点领域有:
1.水污染综合治理的政策与立法的对策研究
重点进行工业点源污染的综合治理的政策与立法对策研究。(1)研究建立企业的排污权许可制度和排污权交易制度。(2)研究通过相关产业政策,鼓励企业清洁生产,将污染控制在生产的全过程,减少污水的排放。(3)研究奖励和惩罚相结合的措施,调动企业治污的积极性和责任感。(4)研究在企业排污权范围内,排到自然水体的污水达到国家允许排放的标准的对策。(5)研究工业点源污染的环境审计制度。通过环境审计,及时发现治理水污染的体制性问题,评价相关政策的适当性,促使企业组织最优化的生产规模,界定各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最终推进水污染综合治理的顺利进行。
2.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政策与立法的对策研究
(1)研究大气污染的区域协调综合治理。大气污染不受行政区划影响,不断地向周边地区输送与扩散。治理大气污染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应当进行区域协调综合治理,如采取增大城市通风系数和环境容量、增强大气自净能力等综合性措施。(2)研究能源结构的改善措施,提高清洁能源利用的比例,鼓励开发和使用清洁燃料车辆,逐步提高并严格执行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控制城市大气污染物的相互影响,
3.垃圾污染综合治理的政策与立法的对策研究
(1)研究进一步推进垃圾处理产业化、市场化的政策与立法,对鼓励国内外企业,包括私营企业投入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提出对策,研究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制度,加快垃圾自动分拣和垃圾资源利用设施的建设。(2)研究政府加强对垃圾处理的监督和管理的机制:通过对国家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管,督促环卫企业严格执行垃圾处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进程;通过实行项目公告、公开招投标和适宜技术设备发布制度,加强对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和技术市场的监管的进程;研究通过加强对环卫企业运行过程的监管,防止环境二次污染的进程。(3)研究城市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方案,促进垃圾的治理工作从末端治理向源头治理,从局部治理和全面治理的转化进程。(4)研究对环境和人民生活破坏性较强,又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特种垃圾的处置。
二.能源资源环境法律研究中心目前的研究水准
具体研究领域包括能源战略、能源规划、能源政策、能源立法、能源环境,目前已经取得了重大突破,特别是在能源法研究方向达到了国内一流研究水平,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具体进展有:
1.国家能源办指定周凤翱教授担任《能源法》起草专家组常驻专家。 2.获得了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能源办、司法部、商务部、电监会、北京市国资委、美国能源基金会等课题十余项。
3.2006年11月1日,我校申报的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北京能源发展研究基地”顺利通过了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和北京市教委领导和专家的终审评审,将在年底正式挂牌成立。
4.组建了由九名法学博士和法学硕士组成的“北京能源发展研究基地”和“华北电力大学能源法研究所”两位一体的专职科研团队,并拥有良好的办公条件,现已展开高强度的课题研究工作。
5.国家能源办、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法制办和财政部将于2006年4月在人民大会堂或钓鱼台国宾馆联合举办“中国能源法国际研讨会”。会议由华北电力大学承办,美国能源基金会等数个国际组织驻京机构协办,华电人文学院与北京能源发展研究中心具体负责会务事宜。
三.能源资源环境法律研究中心的研究团队
(一)能源资源环境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团队的专职研究人员:
1.周凤翱,能源资源环境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北京能源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研究生,国家《能源法》起草专家组常驻专家,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教授,博导。
2.马卫华,能源资源环境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能源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德国雷根斯堡大学法学博士,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教授。
3.黄庆业,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研究员。
4.杨卫东,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法学博士,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副教授。
5.赵宝庆,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法学博士,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副教授。
6.王书生,首都经贸大学法学硕士,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副教授。
7.王伟,北京师范大学法学博士,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讲师。
8.刘玉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讲师。
9.赵浩君,英国谢菲尔德大学法学硕士,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讲师。
(二)能源资源环境法律研究中心的兼职研究人员:
1.杨勇平,39岁,华北电力大学副校长,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教授,博士,博导。
2.叶荣泗:《能源法》起草专家组常驻专家,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会长。
3.张绪刚,44岁,华北电力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硕导,副院长,研究方向:能源政策管理。
4.高新宇:36岁,女,北京市发改委能源处处长,研究方向:能源政策管理。
5.张在旭:中国石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
6.李泉林:清华大学工业工程系教授,博士后。
7.Flora Kan:联合国开发署派驻国家发改委中国终端能效项目办首席技术顾问。
8.宗刚: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
9.姜耀东: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教授,博导,煤炭工程力学与采矿工程专家。
10.刘永前:华北电力大学可再生能源学院副院长,教授
四.能源资源环境法律研究中心的课题与经费
能源资源环境法律研究中心拥有众多的课题和充足的经费,其中大部分为纵向课题和国外课题,各种经费分为三类:已到学校财务处帐户的课题、近期将汇至我校财务处的第二批课题经费、北京市有关部门对北京能源发展研究基地的年度资助经费。这三类经费总额为170.5万元。
(一)经费已到学校财务处帐户的课题
能源资源环境法律研究中心的研究团队目前承担国内外研究课题7项,课题经费已经到学校财务处的有75万元,经费已到学校财务处帐户的课题如下:
1、2005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研究课题:《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构建以人为本的利益格局》,课题经费10万。
2、2005年商务部政策研究课题:《我在DDA服务贸易谈判中能源服务议题上的立场和策略研究》,第一批课题经费3.5万。
3、200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能源领域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研究——兼论我国能源立法对国际法理论的运用与创新》, 项目批准号:06BFX058,课题经费:6.5万元。
4、2006年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政策课题:《电力监管机构行政强制执行理论研究与制度构建》, 第一批课题经费:9万元。
5、2006年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项目,《国外能源立法与能源体制研究》,第一批课题经费:40万元。
6、2006年度国家体育总局科学研究课题:《国际奥委会研究》,资助总额:1万元。
7、2006年北京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北京节能法律保障机制研究》,第一批课题经费5万元。
(二)近期将汇至我校财务处的第二批课题经费
此外,还有五个项目共计70.5万元,将在一个月至四个月拨至我校财务处其中大部分为第二批课题经费,具体内容如下:
1、2006年美国能源基金会委托项目《国外综合能源政策与能源体制研究》,第二批课题经费:30万元。
2、2006年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政策课题《电力监管机构行政强制执行理论研究与制度构建》,第二批课题经费:6万元。
3、2005年商务部政策研究课题《我在DDA服务贸易谈判中能源服务议题上的立场和策略研究》,第二批课题经费1.5万元。
4、2006年北京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北京节能法律保障机制研究》,第二批课题经费3万元。
(三)北京市有关部门对北京能源发展研究基地的年度资助经费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和北京市教委在未来三年内,将对北京能源发展研究基地每年支助发展经费30万元,2007年的资助经费30万元将在近期到我校财务处的帐户。
联系方式:
--马卫华:
--手机:135 8193 6864
--教二楼412办公室:8079 6650,5196 3926,409办公室:8079 8704
--E-mail:maweihua2000@126.com,maweihua@ncep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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