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留证
外国文教专家、外籍教师应持“Z”字签证入境,入境后于30日内到北京市公安局外管处办理居留证(地址:安定门东大街2号;电话:64047799)。任教一学年以上的办理长期居留证,一学年以下的办理临时居留证,办理临时居留证不需要《健康证明书》。
办理居留证时须提供以下文件及证明材料:
(1)专家证及其复印件 (2)护照 (3)二寸近期正面免冠相片二张 (4)提供北京卫生检疫所出具的《健康证明书》。 (地址:和平里北街20号;电话:64221872;64221873) (5)居留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