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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留学生出入境办理签证须知

一、外国留学生申请来我校留学程序:

  • 从我校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部的网页上下载“入学申请表”,填写好“入学申请表”后,通过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把表发到我校留学生办公室。

我校留学生办公室咨询电话、传真号码:0086-10-80793074 。

我校留学生办公室E-mail:icd@ncepu.edu.cn

  • 我校留学生办公室收到“入学申请表”后,会按照上面所填写的地址,发出“录取通知书”,申请者拿着“录取通知书”就可以去申请办理来华的“L”签证(不需要JW202表),进入中国境内后,再办理留学“居留许可”;如果申请“X”签证来中国(需要JW202表),也是在进入中国境内后,再办理留学“居留许可”。两者费用相同。

3、留学生进入中国境内后,24小时内带护照到所住地的派出所登记“临时住宿登记表”。

  • 留学生到我校留学生办公室注册报到时,请准备好护照、录取通知书、“临时住宿登记表”以及5张两寸免冠彩照。

二、现行的签证政策: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的指示,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自2004年11月22日起正式实施新的出入境管理规定:外国人居留证已经取消。将“外国人居留证”(RESIDENT PERMIT CARD)改成“居留许可”(RESIDENT PERMIT),“居留许可”是一张贴纸,贴在护照上。持有效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在出入境的时候不再需要申请往返签证(REENTRY VISA),且没有次数限制,即:居留许可本身可作为一个多次再入境签证。居留许可不能延长有效期,到期后须重新申请,
  • “居留许可”按时间段分三种:

a、一年以内的(不包含一年)费用¥400

b、一年至三年的(不包含三年)费用¥800

c、三年至五年的(包含五年)费用¥1000

  • 留学生持“L”签证、“X”签证、或者“F”签证来中国后,申请“外国人居留许可”须具备以下必要材料:
  • 护照
  • 盖有留学生办公室公章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处领取,也可以到我校留学生办公室领取)
  • 录取通知书
  • JW202表(留学生办公室给予办理此表)
  • 体检表(可在中国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也可以在留学生自己本国体检,但必须是用中国指定的体检表格,而且体检的各项详细报告要附随体检表一并带来中国,再拿到中国指定的医院进行审核认证。)
  • 临时住宿登记表
  • 一张照片(两寸彩色免冠)、

带着以上的材料,就可以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费用自理。

办理居留许可期限:要求 自入境之日起30天内办理完毕,过期未办者将被罚款。

四、在学习期间,居留许可延期、变更、户口迁入或迁出等须提前两周向留学生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才可去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有关手续。

五、办理出入境签证,居留证、延期、变更,按公安局规定交费,费用自理。

六、留学生各类签证、证件不得涂改、转让、损坏。如果丢失护照应于丢失的当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及时向留学生办公室写出书面丢失报告,申请补办。经批准后可前往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办理有关补办手续。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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