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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处是学校主管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能部门,对校内各单位、部门的经济活动全面覆盖。在学校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依照国家法规政策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对我校及其下属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并做出客观、公正的结论。对学校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负责制定学校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及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1 、对下列事项进行审计:
学校的预算、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各项教育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对学校各部门有关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校办产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基建、维修工程的决算;
国家财经法纪部门和上级部门、学校的财经规章制度的执行;
有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
上级审计部门、当地审计机关交办或委托及学校确定的其它审计事项;
2、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单位有关经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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